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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視藝學習的點滴……(一)》

吳崇傑

藝術是否一門高不可測的哲學?筆者與大家分享的不是什麼高深理論,而是一些簡淺易明的認知。雖說藝術細胞與生俱來,但「點、線、面」,「圓、角、方」,「紅、黃、藍」等美術詞語,無論小朋友或家長都需要學習的,透過觀察分析,探索摹仿和實踐。回望嬰孩自牙牙學語及開始塗鴉,已在表達點、線、面了;當他們能握東西時,便會在任何媒介上做出像點和短線的畫面。隨著腦部慢慢發展,嬰孩的繪畫已逐漸變得具象和有內容,畫面上開始出現一些不圓的圖形了。而在成長至行走自如的學前時期,嬰孩更對色彩有認知,且對某些顏色有偏好和曉得色彩的運用,用不同顏色來表達內容。畢加索曾言過「每個孩子都是藝術家……他花一生都在追求兒童的創意」。亦曾有教育專家表示過教導兒童繪畫時,不宜過度指導和示範怎樣畫,而是應引導兒童觀察生活中事物的細節和互相的關係……

在兒童視藝教育成長中,學習怎樣觀察是非常重要的,從觀察可以學曉「透視」、「光影」、「造型」等等。在造型學習上我們了解萬物都包含着「圓、角、方」等元素,試解構造型看看,當中不難發現是由多個不同大小的圓、角、方組成。另「透視」和「光影」對立體感構成是非常重要的元素。而色彩學習是一門廣闊的視覺與實踐的學習,光與色彩兩者有必然的關係,沒有光便沒有色彩。簡單來說,大家認識的色彩是太陽光透過三菱鏡折射出來的顏色,其實我們要學習的是「三原色」,「三原色」有光三原色和顏料三原色,光三原色為紅、綠、藍;三色混合變白色。而顏料三原色(紅、黃、藍)則剛巧相反,三色混和變混淆近乎黑色。

西方繪畫表達光影色彩最燦爛的時期可算是印象派及前後。有「現代畫之父」稱號的塞尚,曾表示光與色彩的關係,其概論影響了馬蒂斯及畢加索等大師。

視覺藝術學習多樣化,篇幅有限,日後再與大家分享。


作者為香港美術教育協會執委會成員、社區導師及香港藝術發展局審批員(藝術教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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